供春、时大彬等紫砂名匠在世年代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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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春和金沙寺僧
供春,是明代杰出的紫砂巨匠。近年出版的《江苏省陶瓷工业志》称,供春为“正德嘉靖问人”,宜兴鲍建南先生的《陶艺名人录》(下简称‘鲍文’)称,供春为“明正德十六年至嘉靖四十六年间人”。
笔者认为,省陶志较符合史实,但其生辰年代还可能提前些。我们可从供春到吴仕家做书僮来推断。据宜兴县志称,吴仕“正德甲戌进士……”,正德甲戌为正德九年(公元1514年),这是推测供春生辰的重要时间。我们不妨假设:一、供春到吴家当书僮的年龄为十四、五岁;二、吴仕考中进士前应有十多年发奋攻读的时间。这样,以公元1514年为基准,减去25年,就可视为供春的生辰年,即公元1489年(弘治二年)。若按供春活到七十岁左右的话,其卒年的在嘉靖三十七年(公元1558年)
金沙寺僧
用逻辑推理法,已知供春的生辰年代,便可推断寺僧的约略生卒年代。明人周高起称“……供春于给役之暇,窃仿老僧心匠,……”由此可见,年纪较轻的供春是向老寺僧偷偷学到制壶技艺的。不妨假设,供春和老僧的年龄差距约在40岁左右,则寺僧当生于公元1450年(景泰元年)前后。按寺僧享年七十,约卒于正德十五年(公元1520年)左右。
初考结论:供春约生于弘治初年,卒于嘉靖年间,而其从事紫砂的时间正是正德嘉靖间,与史料文献较相符。金沙寺僧约生于明景泰元年前后,卒于正德末年或嘉靖初年。
二、时大彬与时朋
时大彬,字少山,时朋之子,也是明代一位杰出紫砂巨匠。李景康等称,“少山,万历间人”。省陶志及‘鲍文’稍详,均称时为“万历元年至顺治五年(公元1573—1648年)人。”笔者认为此说不妥。我们不妨从以下文献及传器来综合分析。
明代宜兴高塍毫村著名文人陈贞慧的《秋园杂佩》一书,作于万历十六年。他在书中对时大彬的评价很高,称“时壶名远甚,即遐陬绝域犹知之。”这表明,在万历十六年时,时大彬的名声已很高了。由此推论,时大彬的生辰年应早于万历初年。据记载时大彬最早的传器为澹明相公壶,“底镌:澹明相公清玩,万历庚寅大彬制”庚寅为万历十八年(公元1590年),按其25岁左右成为名人的话,当生于嘉靖四十五年(公元1566年),若按三十而立遂成名,则生于嘉靖三十八年(公元1559年)前后。其卒年也有几条线索:
一、清人周容于甲午(顺治十一年)还亲见时大彬及其烧造茶壶的情景,“甲午春,余寓阳羡,主人致工于园,见且悉,……是日主人出时壶二,一提梁卣,一汉觯,俱不失工所言。”
二、清人张廷济(字叔未,嘉庆举人)曾云:“顺治十八年,时已年老”由此可推测,时大彬约卒于康熙初年。这一结论与南京博物院院长姚迁(已故)的观点,时大彬“卒于康熙初年”之说相一致。
时朋的生辰年,可从其儿时大彬来推测,即父子间的年龄差,以22岁左右来计算,时朋的生辰年约为嘉靖二十三年(公元1544年)前后,其卒年按七十高寿测算,约卒于万历四十二年(公元1614年),其大部分制壶的时间在万历年间,也符合历史记载,称其为万历间人。
初考结论:时大彬约生于嘉靖四十五年(公元1566年)前后,卒于清康熙初年(公元1662年)前后。他不愧是一位紫砂高寿艺人。其父时朋约生于嘉靖二十三年(公元1544年)前后,约卒于万历四十二年(公1614年)前后。
三、陈鸣远、陈子畦和陈汉文
陈鸣远为清初宜兴著名紫砂艺人,但对其在世年代说法不一。近年,宜兴吴光荣与上海博物馆陆明华先生的基本观点,为清康熙间人。
笔者认为最早的陈鸣远传器,曾被日本人称为“浴后妃子壶”底镌丁未杏月,鸣远仿估,丁未,为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按为陈氏二十四五岁时所作,应生于公元1643年(崇祯十六年)前后,其享年七十岁左右,则卒于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3年)前后。
陈子畦,鸣远之父,按古时,父亲与长子年龄差20岁左右,子畦约生于万历四十八年(公元1620年)前后,按享年七十,则卒于康熙二十九年(公元1690年)前后。
陈汉文,为鸣远最小的弟弟,若按大兄与小弟相差15岁左右的话,则生于顺治十三年(公元1656年),按享年七十计,则卒于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左右。
初考结论:陈鸣远为明末至康熙间人;陈子畦为万历未天启初至康熙间人;陈汉文为顺治至雍正间人。
四、惠孟臣和惠逸公
鲍文称惠孟臣“崇祯至清康熙间人”。考其最早的一件梨皮小壶,壶底镌:“大明天启丁卯孟臣制。”最晚的是康熙十九年(上有‘庚申秋月孟臣仿古’款)。根据天启七年(公元1627年),假设为孟臣25岁,则惠孟臣约生于万历三十年(公元1602年)前后,按享年七十岁左右,约卒于康熙十九年(公元1680年)后。
经考,逸公最早的传器作于雍正五年,假设为其25岁时所作,则逸公生于康熙四十一年(公元1702年),最晚的一件扁腹壶,底镌:壬午仲冬逸公”,推算为乾隆二十七年(公元1762年),按其享寿七十,约卒于乾隆三十七年(公元1772年)前后。
初考结论:惠孟臣为万历至清康熙间人;惠逸公为清康熙至乾隆间人。李景康等认为逸公为孟臣后辈,甚至说成是子侄辈,我认为,逸公是孟臣后辈可能不错,但绝非子侄辈。
五、杨氏三兄妹
杨彭年,字二泉,其弟葆年,小妹凤年,杨氏三兄妹为清乾嘉时著名紫砂艺人。‘鲍文’称杨彭年为乾隆、嘉庆间人,同时称凤年、葆年为“嘉庆至道光间人”。我认为,在清代,一般亲生兄妹间的年龄差距不可能拉得太大。初考,彭年的最早
一件“曼生井栏提梁壶”有铭:“左供水右供酒……壬申之秋阿曼陀室铭。”壬申为嘉庆十七年(公元1812年),按其在25岁时所作,则推其生辰年为乾隆五十二年(公元1787年)前后,最迟的彭年壶有铭:“甲辰九月瞿子冶刻”款,为道光二十四年(公元1840年),按其高寿七十,约卒于咸丰二年(公元1852年),假设兄妹间年龄差约十岁左右,则小弟葆华也该于嘉庆二年(公元1797年)前后,弟妹的卒年可能到咸丰晚年。
初考结论:杨彭年兄妹约为乾隆后期至咸丰间人。
六、金士恒
金是我国江南文人(原籍徐州),于明治十一年(公元1879年,光绪五年),受日人邀请去常滑传授紫砂壶成型技艺。‘鲍文’称金为“乾隆至嘉庆间人”。我们不妨从他东渡日本传艺的时间来推测其生辰年。若按当时已40岁,约为道光十九年(公元1839年)前后,按其享年七十则卒于光绪末年(公元1909年)。
初考结论:金士恒为道光至光绪间人。
七、冯彩霞
她是继杨凤年之后又一位比较有名的紫砂女艺人。‘鲍文’称冯为“乾隆至嘉庆年间人”,并称“杨凤年为嘉道间人”,显然有误。
初考冯彩霞被广东富商伍元华聘去伍家万松园制壶的时间为道光十三年(公元1833年),若按此时冯女士约为三十岁,则推算其生辰年在嘉庆八年(公元1803年)前后,按其享年七十余岁,则卒于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前后。
初考结论:冯彩霞为嘉庆至同治间人。
八、吴月亭
吴月亭,字竹溪,杨彭年后辈,据传,陈曼生去世27年后吴氏启用“阿曼陀室”的印章。他既能制壶也善刻铭。李景康称吴为“道光咸丰间人。”
据考,最早的吴氏壶是道光二十九(公元1849年)所作,为香港茶具文物馆所藏。上有“吴月亭制己酉”刻铭。按此推测,假定吴当时已25岁左右,当生于道光五年(公元1825年。按其享年七十来推测,当卒于光绪十七年(公元1891年)前后,最晚的一件隐茎竹鼓壶,由松亭作壶,月亭刻铭:“竹溪辛已秋”,此壶作于光绪七年(公元1881年)。
初考结论:吴月亭为道光至光绪间人。
九、俞国良
俞国良,原籍江苏无锡人,是近代宜兴著名紫砂艺人。李景康等称俞为“同治——光绪间人”,‘鲍文’则称俞为“咸丰至光绪年间人”。据笔者考证,宜兴紫砂工艺厂所存俞氏红泥传炉壶,壶盖内存‘国良’印,底署长方印款:“江苏全省物品展览会优奖,民国二十六年,时六十四,”由此不难推算俞氏的生平。俞国良当生于同治十三年(公元1874年)。其卒年约在公元1939年(民国二十八年)
初考结论:俞国良生于同治十三年(公元1874年),约卒于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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