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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宜兴全国第八届陶瓷艺术与设计创新评比

文章内容:


来源: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2006年全国第八届陶瓷艺术与设计创新评比

支持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办单位: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协办单位: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江苏省宜兴市陶瓷行业协会

2006年10月下旬 江苏省宜兴市(丁蜀)

邀 请 函

三十多年来,在全国各地陶瓷协会、陶瓷研究机构和院校、陶瓷艺术家和设计师,以及陶瓷生产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由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主办的四年一届“全国陶瓷艺术与设计创新评比”活动已经成为中国陶瓷界规模最大的评比活动,它为繁荣中国陶瓷艺术、推动产业发展、培养和造就陶瓷艺术与设计人才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自第七届全国陶瓷艺术与设计评比活动以来的短短几年里,中国陶瓷界发生了诸多变化,从产区到院校,从艺术工作室到生产企业,出现了许多新的面貌。为了能够全面展示这些新变化所带来的新成果,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决定于2006年10月下旬在江苏省宜兴市举办“2006第八届全国陶瓷艺术与设计创新评比”活动。

更为重要的是,2008年9月,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将在陕西省西安市主办国际陶艺学会年会,这是国际陶艺界的盛会。因而,“2006第八届全国陶瓷艺术与设计创新评比”活动将不仅是对中国陶瓷艺术和设计界近年来新成果的全面展示,更会为2008年国际陶艺学会的成功举办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了能够达成这一目标,中国陶瓷工业协会诚邀各地陶瓷协会、陶瓷研究机构和院校、陶瓷艺术家和设计师、陶瓷生产企业,以及台港澳的朋友们积极参加这四年一次的陶瓷艺术与设计盛会,共同推动中国陶瓷事业的发展。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2005年10月22日

2006年第八届全国陶瓷艺术与设计创新评比

章 程

一、宗旨

1.艺术与设计的创新是推动产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因此,鼓励一切具有新时代审美观念、满足当代审美需求的陶瓷艺术与设计,保持陶瓷行业的持续性发展。

2.艺术与设计的创新就是创作观念的创新、材质运用的创新、工艺技法的创新,只有创新才能创作出具有独创性、时代性和民族性的艺术与设计作品。

3.艺术与设计的创新就是为陶瓷艺术与设计人才构筑交流和展示的平台,增强他们的创新意识,提高他们的创新能力,进而推动陶瓷行业人才的培养。

二、时间:

2006年10月下旬

三、地点:

江苏省宜兴市

四、主要活动安排

1.第八届全国陶瓷艺术与设计创新评比;

2.宣布评比结果暨评比活动讲评会;

3.中国陶瓷艺术发展论坛;

4.参观艺术家工作室和古窑址;

5、宜兴陶瓷艺术文化节

6、中国陶瓷文化艺术DV节目展播

五、参评作品范围及分类

1. 作品范围:(1)自2002年“第七届全国陶瓷艺术设计创新评比活动”以来创作和设计的艺术作品和设计作品。

(2)本届评比暂不接受由外国艺术家和设计师创作和设计的作品。

(3)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作者可按照上述时间选送作品。

2.作品分类 (1)陶瓷产品设计类:日用陶瓷产品、工艺陶瓷产品

(2)陶瓷艺术类:传统艺术陶瓷、现代陶艺

六、评比原则

1.陶瓷产品设计类

(1)造型、装饰的独创性,以及整体艺术效果,鼓励具有超前意识的概念性设计;

(2)使用功能以及配套的合理性;

(3)新材料和新工艺的生产适应性;

2.陶瓷艺术类

(1)设计构思的独创性,作品既富有传统民族特色,又富有多元化的风格和深刻的内涵,以及时代精神,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2)材料的合理利用,表现手法和技艺的新颖性;

(3)鼓励对传统艺术的继承与创新和创新技艺的提高;

七、参评办法

1.认真填写“参评报名表”,并寄回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秘书处,每件(套)作品填写一页。

2.报名截止日期为2006年9月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3.每位作者的参评作品不得超过5件(套)。

4.各省市有条件的主管部门、公司、协会、院校、研究院所等单位可统一组织报名。个人以及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作者向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秘书处直接报名,也可与中国陶瓷工业协会指定机构联系。

5.费用:每件(套)作品的参评报名费为200元(在校学生免交报名费)。

银行汇款 开户单位: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开户银行:北京农业银行东城支行长安分理处

帐 号:191201040000054

邮局汇款: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北京市东长安街6号228室,邮编:100740)

(请注明“八届评比参评费”)

八、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及评比办法

1.评审委员会由中国陶瓷工业协会邀请国内外陶瓷艺术家、设计师和学者组成。

2.对所有参评作品进行分类评审,具体的评审办法由评委会拟定与实施。

3.评审全过程由当地公证部门监督执行,以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

九、评奖及宣传

1.每类参评作品均设立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和评委特别奖。

2.评审工作结束后,大会组委会将召开评审工作讲评会,并宣布本次评比结果。

3.评比结果将在陶瓷行业有关报纸杂志上刊登。

4.评比工作结束后,由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所获奖项可以作为职称评定、晋升的资格之一。同时,将向所有参评作者颁发参评证书。

5.对所有获奖作品和参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出版画册,并在刊物媒体上宣传。

十、作品送评及返回办法

1.参评者在寄送参评作品时请在作品底部及外包装箱明显处贴好标签,注明×省×市×类作品及作品名称,以便评比后核对装箱。

2.为保证评审工作能够全面准确,茶具应送整套作品参评,餐具应送不少于20件代表件或整套作品参评。

3.运送作品的安全及保险由参评者本人负责。

4.运送作品的具体时间、地点、办法在秘书处收到报名表及参评费用后另行通知。

5.作品退回:评比结束后,由组织者、作者本人或受委托人取回。

协办单位负责保管的期限为一个月,不负责运寄返还作品。

十一、联系办法

一、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6号228室

邮 编:100740

电 话:010-65124684 65124672

传 真:010-65124672

联 系 人:傅维杰、毛增印

E-mail :mailto:HWQ958@Sohu.com

cciaemail@sina.com

二、江苏省宜兴市陶瓷行业协会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丁山北路48号

邮 编:214221

电 话:0510-7186696,13812226096

传 真:0510-7189325

联 系 人:马东郢,王杏生


填表说明:

1、每件(套)作品需单独填写参评表;

2、每件(套)作品的作者一般不超过3人;

3、本表内容必须真实;

4、请用正楷字清楚填写表格;

5、本表须在2006年9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至“2006年第八届全国陶瓷艺术与设计创新评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参见“联系方法”;

6、组委会收到本表后,将发给“参评通知书”。

7、寄送表格时需附加作品图片(电子版或六寸照片);

8、此报名表可复印使用。

点击此处下载报名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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